四年前,電影【花漾】首映時,坐在電影院裡觀賞時內心激動、
感動一波波猶如潮水湧上心頭。
觀賞中直呼這部電影故事、人物、格局、場景是歌仔戲最佳題材。
電影下檔後,我找到【花漾】編導周導演FB,很真誠寫了一封告白信,
告訴她我想將【花漾】改編成歌仔戲的企圖及決心。但一直得不到周導回覆,
這想法在必須尊重著作權法下,只得暫時作罷,先寫其它故事。
沒料到在幾天前,我突然接到周導演傳來的訊息,
她很高興我能喜歡【花漾】故事,也很樂意授權給我。
但要我將創作履歷、作品傳給她參考。這宛如天上掉下來的禮物,讓我直呼終於等到了。
但就在周導傳來授權合約時,我看到授權金額整個傻眼,
那高額授權金遠超過我所能得到編劇費倍數,我實在無力負擔,考慮再三只得放棄這想法。
當晚我回了周導一封信,真誠告訴她我為難之處,強調「授權金很合理,但我支付不起。」
等我有能力支付時,再跟她合作。並告知周導在沒有她授權下,
我不會寫跟【花漾】相類似劇本,這是對同是藝文創作者對著作權所必須有的尊重。
沒料到,當晚竟就收到周導演的來信,
她信中提到:「謝謝您讓我們了解歌仔戲創作環境如此艱難。
我們願意將權利金打折……….」
這是一個超低的授權金額,只要先付少許猶如「贊助價」訂金,
等劇本正式上映後才需再支付尾款。
我感謝周導演「惺惺相惜」,同為藝文創作者,體諒我對歌仔戲劇本執著及不滅熱誠,
有了這份授權合約,我就能放手將【花漾】改寫成歌仔戲劇本。
感激在我生命中,總會適時相遇「貴人」,你們都是我創作背後的最佳「原動力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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